第六十七章二三子戏于军前(前面的章节重复了) (第1/2页)
家里面没有人才,对于老功勋来说不一定就是坏事情,因为,家里没人才的老功勋一般都能善终。
最可怕的就是爷爷是老功勋,父亲是大功勋,儿子是小功勋,孙子还是那种一看就是人中龙凤的人家。
长孙家就是这个模样!
根据英公知道的消息来看,长孙无忌的那群儿子,除过长孙冲死的极其诡异,还有活着的希望之外,剩下的基本上都死在了岭南。
李绩知晓,自己只要一死,英国公府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败落下去。
这样的结果很对不起他战神李绩的一世英名。
可是,没办法,这些年来他忙于军阵疏于对子孙的教导,导致家里的两个嫡子秉性平庸,长子李震体弱,只能以文官身份就任宗正寺少卿,这还是陛下优容的结果,可惜,他连这个职位都不能胜任,只能迁梓州刺史,前些时间来信说,恐将不久于人世。
次子思文就更加的不必说了,那就是一个标准的老纨绔子弟,多年青楼赌坊的历练结果就是如今也缠绵病榻。
这样的身子骨,别说振兴门楣了,连一个子孙都没有给他留下。
好不容易有一个看似不错的孙子,却是一个天生的坏种,李绩原本想要好好地栽培一下的,结果,在栽培的过程中发现,这个孙子最大的特质便是可以让英国公府被满门抄斩。
那个时候的李绩还有追求,那就是东征辽东,可以捞取灭国擒王之功,达成他超越李靖的目的。
因此上必须清除后患,所以才在徐敬业打猎的时候放了一把火,想要把他烧死。
结果,徐敬业活着回来了,而弄死亲孙子这种事情,李绩能做出一次已经很了不起了,让他下第二次决心,则超越了李绩的承受能力。
好孩子都是人家的……
尤其是在看到云初之后,李绩就像是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不急,不燥,该决断的时候雷厉风行,该隐藏的时候则悄无声息。
李绩对于云初的评价,要高于薛仁贵跟裴行俭两人的,原本想着云初能够继承他的衣钵,成为大唐军中的柱石一般的人物,以后还能庇佑英国公府继续繁荣一两代人,等待英国公府再出一个不错的子孙,借助今日帮助云初的恩情,给子孙换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偏偏云初在眼看着就要成为大唐军中新的宠儿的时候,却转头就成了文官……
李绩是何等骄傲之人。
云初既然不识好歹,他自然不会上杆子的去硬往跟前凑。
把徐敬业丢给云初,就当是云初还他最后一笔人情。
就目前来看,云初让徐敬业去了吐谷浑,几乎是徐敬业个人能力发展的极限了。
这两年,李绩已经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前,就算徐敬业的表现没有那么显著……终究是自己的亲孙子……这一点无法更改。
自己这个作阿祖的,总要为孩子做点什么……既然徐敬业畏惧云初如虎,阿祖就代他除掉这个心魔。
一个真正的战神,即便是老了,如果想要对付一个人的时候,依旧是一件极为恐怖的事情。
李绩仅仅用一头牛,就验证了云初的各种反应,这对下一步对付云初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大军——不动则已,一动——必定是雷霆万钧。
薛仁贵的刀法名字就叫做雷霆万钧。
就是站在牛背上居高临下的冲着骑在马背上的云初一顿乱砍。
每一刀似乎都有万钧之力,每一刀都快如闪电,而云初在枣红马灵活地走位下,总能接住来自薛仁贵的攻击。
云初现在已然很肯定薛仁贵脚下的那头野牦牛性情真的很温顺,也就是因为长得丑了一点,凶恶了一点,才让云初如临大敌。
说起来,送这头牛来长安的那些吐谷浑人死的可真是惨,他们知道这头牛已经被驯了好久,性子很温顺,不会伤人的,偏偏云初对这头牛的认知上有偏差。
此时,云初终于明白那些吐谷浑人临死前为啥会叫唤的那么悲愤了。
薛仁贵一连劈砍了云初二十几刀,见没有取得任何战果,就用力的在牛头上踩一下,这头牛居然很听话的慢慢向前走,在薛仁贵的驱使下利用他庞大的身躯想要把云初跟枣红马挤压到教军场的中间去。
薛仁贵的武功都是大开大合的马上功夫,自然需要广阔的地方才能施展的最好,而云初因为有多变的身形,导致他在狭小多障碍的地方能取得更多的优势。
趁着薛仁贵去了牛头位置,云初趁机跳上了牛屁股,双腿发力,怀抱横刀向薛仁贵冲撞了过去。
薛仁贵横刀挡住了云初的锋刃,两人开始在牛背上角力,横刀与横刀摩擦不时地爆出一溜火花,而四条腿踩踏的牛身子可就倒了霉,即便是野牦牛有很厚的牛皮,当牛皮被四条健壮的大腿踩踏的皱起,中间的牛皮却紧绷着,随时都有裂开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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