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4章 第一次三权分立的实践 (第1/2页)
国会像炸开了花。
因为牵扯到切身利益,在生死关头前,不管之前人民党在私底下许诺了多少好处,几乎所有的党派都表示了反对。而且这一提案,之前根本没有与别人分享过。换句话说,人民党的这个提案,是突然袭击,彻底打乱了各方的如意算盘。
作为国会主席的吴俊升,在韩淑秀抛出这个议案后基本上处于一种超脱的状态。面对着众人的喧嚣和质疑,怡然自乐。
这个法案才是今天的重头戏!
你想夺权?好,老子彻底断绝你的可能!这个法案通过以后,人民党就有一个尚方宝剑:任何时候,都不会有威胁人民党执政地位的决议案了,因为,只要你提出否定人民党执政地位的议案,对不起,你因为不拥护人民党的领导地位,你的代表资格就要被审查,自然,你的议案自动无效!
吴俊升在为他的杰作而沾沾自喜,在这个时候,他开始佩服张汉卿的惊人睿智来。不动声色之间,完全玩转国会。只是他英年早逝(暂且这么说),不然放眼国内,谁还有这么厉害的政治手腕?
国会异见人士抗议人民党的这个决定,但有宪法赋予的人民党政治局有实施紧急状态法的神圣法律在,吴俊升仍然要求人民党强行在国会通过实施紧急状态的命令。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在关系到生死的问题上,反对系联合起来表示反对,理由是:虽然人民党的党魁与接班人发生重大变故,但是国家并没有到动乱的地步。
除了私下里传播各种消息外,北京城秩序井然,在全国也没有大的动乱,人民党执意要执行紧急状态法,是不是有些霸王条款的意思?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国会还有什么意思?大家干脆解散国会、让人民党一家去玩好了?
由此上溯,当初同意由人民党中|央政治局自行决定实施这个《紧急状态法》是不是有些草率?这种关系到宪法尊严甚至比修改宪法还要严重的问题是不是也要通过国会的授权?或者至少由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因为按照立法原则,这个其实应该算作宪法的法案的通过及实施均绕过了国会,两者便冲突了。
历史上第一次关于这个决定是否违宪的争论开始了:同样是根据宪法解释,是否违宪要经过最高大法院审理。
如果大法院认为不违宪,那么人民党可以水到渠成地完成重整国会的努力,经过制度修改的国会一定会更有利于人民党的控制。有了《代表资格审查法》这种杀手锏,反对系将就此衰落,或者从而最多成为点缀,是可预期的。
反之,如果大法院认为违宪,人民党则势必要为争取参议院多数票而努力。在此前,张汉卿保证了人民党的地位在参议院不会被修改;现在,人民党有没有信心获得高票的支持来彻底解开人民党受反对派压制的现状?没人敢有此保证。
因为认可了人民党的执政地位不受侵犯,不代表同意无限延伸人民党的权力。
如果这样,自然就没有实施《紧急状态法》的理由。没有这个前提,自然就没有《宪法修正案》、没有《代表资格审查法》、就没有人民党彻底翻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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